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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被辞退,补偿怎么算?

面临被辞退,补偿怎么算?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4-14 10:45:19 已帮助19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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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被辞退,补偿怎么算?
在此,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一下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则:
1.首先,从雇员正式进入贵司开始那一天算起,直至他们的工作契约被依法终止的那一天,这段时间均被视为计算时期。
2.接下来是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规定:
依据现行法律制度,对于每满一年本职工作年限者,将给予一个月金额不等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若该在职者的实际工作期限不足六个月,我们仍然会对其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即发放半个月的补偿金
而对于那些已完成六个月以上但仍未达到一年时长之员工,同样可以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在2008年前受雇的各位同仁们的经济补偿金,将根据此先前的法律规定(这里指的是劳动部所公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办法》)加以核算与处理。
3.如果贵公司未经正当程序或未能遵守法定条件,而是自行决定中止合同关系,那么这种行为已然构成了违法行为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此类情形,我方有权向企业提出双倍经济赔偿金请求。
4.如果贵公司未能按规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方涉及该等变动事宜,此时贵公司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未提前通知之代通知金的计算方式为:
以员工上个月平均收入作为基数。《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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