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权于法定的继承权益并不等同于放弃了财产的所有权。
被动继承权固有其特定含义,传统理解为继承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或被继承人留下的具有充分法律效力的遗嘱中所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权益。
然而,所有权的概念更广泛,它涵盖了对所有财富的占用、使用、收益以及处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