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嫌犯有介绍卖淫罪行,同时满足以下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涉案情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倘若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惩罚,但取保候审并不会对其自身及社会安全造成明显威胁;
此外,倘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行动,或者正处在孕产期,需要哺育新生儿,取保候审亦不会增加其生存和抚养孩子的风险;
最后,案件调查程序持续进行,司法机关还未将案件结案,亦需考虑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