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阶段未能获得充分
抚养的法律依据主要在于父母对子女负有无可推卸之抚养与教育责任;
反之,子女亦应对父母承担起
赡养及扶持帮助的义务。
当其父母未能尽到
抚养义务之际,尚处于未成年时期或无法独立自主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他们支付相应的
抚养费用。
然而,若已成年的子女未能履行应有的
赡养义务,那么对于那些缺少劳动能力或者生活上遇到困难的父母而言,同样享有请求他们给予所需
赡养费用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