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受害方蓄意制造损害事件,通常情况下,行为者并无需对此承担责任。
这主要是基于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损害事件若是由于受害方的故意行为所导致的,那么行为者便无需负责。
然而,这个逻辑前提需要注意的是,前提是行为者本身并无任何故意侵权的行为;
另外,即便事件属于饲养动物侵权范畴之内,但若行为者未能为其所饲养的动物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受害人受到伤害,在此种情形之下,行为者同样无法完全宣布免责,而仅能适度地减轻自身的相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