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在哺乳期间,男方无权主动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定确有必要接纳男方主动的离婚请求时,男方则可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女方怀孕、生产完毕后一年之内,以及终止妊娠半年以内这段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求;
但当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是人民法院认为存在重大因素使男方有权提出离婚之时,上述限制将不再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