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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开庭被害人是否要去

抢劫罪开庭被害人是否要去
暴力犯罪是我国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十分突出的犯罪现象。由于国际恐怖活动的影响,海外黑社会组织向祖国大陆的不断渗透。国内暴力犯罪活动也日趋严重。运用法律手段遏制、预防暴力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是当前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环节。在中国,暴力犯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破坏社会治安的行为,是中国刑法和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
2024-04-16 12:30:04 已帮助14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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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开庭被害人是否要去
关于涉及抢劫犯罪的案件中,受害者是否有资格出席庭审一事,通常情况下他们是可以亲临现场的。
然而,若当事人自愿放弃出席庭审机会,亦无不可。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适宜的开庭日期之后,应及时向受害者提供正式通知,以便于他们能知悉并决定是否亲自出席庭审。
在获得了开庭通知以及授权允许的前提下,受害者有权力选择究竟参加或是不参与庭审过程。
因此,从法律层面对受害者而言,他们有权利选择是否走上法庭,而不是强制要求他们必须出席庭审。
当然,出于个人考虑,如果觉得自己无需亲自出席庭审的,受害人也有权选择不出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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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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