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企业仅提供单份劳动合同,那么此类合同实际上应被视为无效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劳工个人有权主动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相应的投诉和举报。
根据通行的合同签署惯例,劳动合同属于协议性质,因此在常规操作中,两方签订合同时应当各自持有一份合同文本。
尽管有时公司会拿着一份已经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合同过来,但是这仍然是一种违反规定的行为。
原因在于,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本应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自持有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