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订立专题 > 公司派发的宣传材料构成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呢

公司派发的宣传材料构成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呢

要约乃单方法律行为的一种,指要约人通过缔结合同的意向表达以期与相对方接触。
相较之下,要约邀请则是希望相对人向自身传递出签订合同的意愿。
在此方面,公司所分发的各类宣传文件通常被视作要约邀请。
此外,诸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各类商业广告和宣传等同样属于要约邀请之列。
值得注意的是,邮寄发送的价目表亦应视为要约邀请的一部分。《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最新修订:2024-04-1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
扫一扫,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