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再婚后,夫妻双方均可承担起对自身子女的抚养责任。
我国法律对于继父母是否需要承担抚养继子女这一义务并无强制性规定,因此,再婚夫妇完全有权力选择各自独立地扶养自己生育的子女。
若继父母在实际生活中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和照料,与继子女建立起可靠且稳定的抚养关系,那么这个时候,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一样,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规定所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