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二手房纠纷专题 > 二手房一房二卖房子归哪一方

二手房一房二卖房子归哪一方

(一)假设我们面对的两个合同均未像预期那样完成登记手续。
此时,我们需要意识到这两份合同都还处在未能真实执行的阶段,所以我们可以运用法律规定来确定哪一份合同具有优先执行的权利,这就是我们的依据。
换句话说,哪一份合同的签订日期更早,它就能首先享有的房屋所有权
这样看来,先订立的那一方便能有幸成为初始的房屋所有者;
(二)假定这两份合同皆未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然而其中之一已经成功把标的房屋进行了交付。
在此种情境下,虽然两份合同都尚未获得法院的正式认定和履行,但是其中一份合同已经体现出卖方对合同约定内容的积极态度及法律认可程度。
所以,依据合同法,已经实际收房的一方此时已经可以获准拥有该住房的所有权,而无需再考虑合同的先后关系;
(三)最后,在两种情形下,如果一个合同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而另一个却没有。
无论房屋实际由谁交付使用,仅需要知道的是,已经经过登记的那一方在法律上已经获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从法理学观点来看,因为过户登记实为对标的物物权的变更,遵循“物权优于债权”原则,先完成登记的那个合同将最终赢得所有程序上的有效性认证。
因此,对于那些没有遵守这个规则的合同而言,他们唯一可行的解决方案便是寻求售楼方的补偿。《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新修订:2024-04-1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
扫一扫,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