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一方出资购置房屋并以其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及向银行办理信贷手续;
而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剩余债务。
倘若不动产权利凭证上记载的是首付款支付者的姓名,当婚姻走到尽头之时,该新型房屋将通过双方协议来决定所有权归属。
2.该例中的另一种情况则为,夫妻双方在结成连理后,共同通过信贷手段买下了房产。
这种情况下的房产无疑是属於夫妻二人的共有人身价之一。
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对于财产分配达不成共识的话,司法机关往往不会贸然判决此房屋的所有权到底归谁所有,而是会慎重考虑,根据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决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