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形式进行离婚的情况,我国是要求必须经历离婚冷静期这一法定程序的;
然而,对于选择通过诉讼手段离婚的朋友们而言,则无需经过这条法律设定的程序。
当您准备退出婚姻生活时,请务必带上相关证件如结婚证、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用以书写正式起诉状及其副本的相应材料,前往被告所在地的当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若在此过程中遇到被告的住所地与其长期居住的地方不一致的情况,如果审判人员通过全面审查确认夫妻之间情感确实无法挽回,将依法下达离婚判决书。
根据现行规定,以下五种情形均可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
(1)存在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的事实;
(2)严重实施家庭暴力或是虐待、遗弃家人的行为;
(3)长期保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而引起分居满两年以上;
(5)以及其他足以导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原因。《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