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故意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将受到相应惩罚。
其中,对于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量刑标准做了详细规定:
首先,实施该种捕杀行为的人将被判处不少于五年期限的有期徒刑或相应的拘役,同时还会被课以罚金;
其次,若犯罪者的行为严重到达到了一定程度,他们需要被判处至少五年但上限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面临被罚一定金额的罚金;
最后,如果犯罪情形尤其恶劣,那么将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直接被判决为十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很可能还要被处以罚金甚至没收全部财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