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撤销婚姻关系的时效期限通常为法定的一年时间。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若当事人系由于受他人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那么遭受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婚姻。
然而,其主张行使撤销权的启动日期应当截止于胁迫行为结束之日的一年内。
此外,若当事人一方在缔结婚姻过程中故意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则另一方也享有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但其需自得知或应该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