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向外发展感情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下,法院通常并不会做出让某一方净身出户的判决,而是倾向于给予过错方较少的共同财产份额。
在裁判财产分配方案时,人民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合法权益等原则作出裁决。
然而,是否选择净身出户外归居住仍然是当事人之间的商议范围,只要过错方愿意这样做并且得到对方同意,那么法院也是会尊重双方意愿不予干涉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