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对于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惩治政策如下:
首先,若犯罪人已实施完整的犯罪行为构成既遂的情况下,法庭通常会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同时处以2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其次,倘若犯罪涉及到的财物数量庞大且情节恶劣的案件,那么相关的罪犯将面临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以及五万至五十万元的罚金的严厉惩处;
最后,如果所涉及的财物数额惊人且其情节极度恶劣的话,罪犯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此外还需附加五至五十万元的罚金以及没收财产的处分。《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