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并未共同生活过,或者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男方支付的彩礼给其带来了经济上的困境,那么当他们决定离婚时,若男方表示要回收彩礼,那么女性就应该将这笔款项归还给男方。
这里所说的经济问题,必须是指依赖于个人财产以及愿意分割给女方的共同财产都无法解决当地基本生活需求的那种绝对困扰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