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此过程中,其中一方被发现有私自转移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之举,另一方有权即时向管辖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及对行为人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即要求其在分配份额中酌情减少甚至无法获得应有的份额。
若情况更为严重者,还可请求法院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其行为对彼方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然而,如若离婚手续已经办妥,另一方在之后的生活或工作中发现了前述行为,同样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的诉讼渠道,请求重新进行夫妻共有的财产分割,维护自身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