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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无效婚姻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2024-04-21 10:05:22 已帮助17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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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如若出现婚姻无效或被撤销之情形,无过失方将有权依法向对方索取损害赔偿
自该无效或撤销的婚姻成立之日起,其便失去任何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亦不再享有作为夫妻所应有的权益与责任。
对在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各方应当先行进行私下协议处理;
若协议不成,则须交由人民法院依据公平公正且基于保护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作出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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