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父母未能践行其对子女应尽之抚养义务,仅需在父母本身并无恶意离弃子女之意图且未严重伤害子女情感与身心健康情况下,例如:
父母未犯下谋杀亲生子女、父亲侵犯女儿贞操及父母实施虐待子女等恶劣犯罪行为,那么即便他们未曾亲自扶养过子女,那些从未得到父母照顾的子女仍需承担起对无力自理或生活贫困之双亲的经济供养责任。
当这些子女未能妥善履行其经济供养义务时,无力自我维持生活现状或者生活处于困境的父母,有权依法向子女寻求相应的赡养费用以维护自身基本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