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将在以下几种情形中被宣布终止上市:
首先,由于公司的股本金总额、股权分布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导致其不再符合继续保持上市资格的要求;
其次,如果公司未能按照现行法规要求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在此基础上对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虚假记载;
再次,倘若公司出现严重的违规行为;
最后,如若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内连续发生亏损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