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犯罪仅是一项具体刑罚,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处分。
若触犯此种罪名,其最重的刑罚可能为三年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若某行为人是以赢取利润为主要目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便被认定为违反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牵头组织3人或以上进行赌博活动,并累计抽成获取利益达5000元以上者;
(二)有同样行为且累计赌资总额高达5万元以上者;
(三)有类似行为并在参与赌徒总数累积超过20人以上者;
(四)主持或鼓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成10人以上参与境外赌博行列,同时从中收取回扣或介绍费用。
此外,《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亦对此有所规定,即凡是以赚取利润为主要目的,组织或者参与多人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职业活动的个体,应受到最少三年有期徒刑、最多十年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惩罚。
而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将会面临最低5年有期徒刑、最高10年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严厉惩治;
如果该行为造成重大后果,刑期将提升至7到15年。《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