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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刑期是如何计算的呢

拘役刑期是如何计算的呢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4-21 15:15:11 已帮助29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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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刑期是如何计算的呢
刑法学上,拘役期间的计算方法如下:
拘役判处的刑罚,从法律裁决正式实施的那一天算起;
而在执行前已经被关押的时间,每过一天就可以视为刑罚执行了一天。
若对某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那么在执行前的那种先行被拘留的日子,可以按照一天抵扣一天刑期进行处理。
对于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案件来说,其刑期是从法律裁决开始执行的那一天来开始计算的。
如果在执行之前就已经先行被羁押了,那么这些羁押的天数可以按一比一的比例换算为刑期。《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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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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