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财产问题上,随着生活节奏及价值观变迁的影响,许多人更加注重对婚前财产归属判断的明晰性。
首先,必须明确指出,婚前财产是个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拥有的合法资产,不因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受到影响。
其次,如果再婚夫妻中的一方不幸离世,那么其婚前财产便可以作为该已故者留下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按照约定或法定程序予以继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遗产仅仅限于自然人去世时所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这其中既包括积极遗产,也涵盖了消极遗产两大部分。
所谓积极遗产,主要指向死者生前享有的各种财物及其可被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比如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益等等。
至于消极遗产部分,则是指死者生前积累的尚未清偿完毕的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