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子女离世后,继父母能否继承其财产这一问题,关键之处在于他们是否存在合法而有效的扶养关系。
如果他们确实建立了这样一种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将相互享有法定的继承权益。
换句话说,当继子女不幸逝去时,继父母将会取得法律上赋予他们的资格继承继子女的遗产;
但是,若是他们之间并未构建起合法有效的扶养关系,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继父母是无法享受这种继承权利的,也就意味着,他们无权继承继子女留下来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