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通常会由父母双方先行自行商议决定,若未能达成共识,则由法定机构依据有利于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1.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以母亲直接照顾为基本准则。
2.孩子超过两岁时,将由法定机构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审慎评估后依最能确保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做出判决。
3.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以后,须充分尊重及考虑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