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约类型,通常情况下,如果该合同时经由处分权人予以追认,抑或无权处分人能够在签署合约之后成功获取相应的处分权,那么这份合约就将被赋予实际有效性;
然而,如若处分人未能在事后取得处分权,同样地,合也未得到处分权人的追认认可,那么该合约便会被视为无效条款。《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
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