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之后,如何追讨其拖欠的债务问题,以下是一些具体可行的方式及步骤:
首先,若债务人离开之地未超过三年内,可考虑申请延长法律上规定的诉讼时效,并在此期间之内,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来追债。
其次,假如借款人已离家废弃长达三年以上,那便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的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债务人存在紧密关系的人士代为干预或处理借款人的相关财物。
此外,针对那些由此引发的税收负担以及其余各种应付费用,也应有权要求代管人员从借款人失踪后残留下来的财产中进行相应地支付。《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