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情况下,已经成功激活的信用卡并不能自行进行注销程序。
理由在于,若已激活而未曾投入使用的信用卡,银行在短期内并不实行自动化的注销操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信用卡均具备有效期,逾期届满后,必须经过更新才能维持其使用状态。
部分银行选择由持卡人亲自前往该行办理更新手续,另一些则将实现自动化更新。
如您不打算继续持有该卡,建议您与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请求停止使用该信用卡并予以正式注销。《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激活操作规程,激活前应当对信用卡持卡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不得激活领用合同(协议)未经申请人签名确认、未经激活程序确认持卡人身份的信用卡。对新发信用卡、挂失换卡、毁损换卡、到期换卡等必须激活后才能为持卡人开通使用。
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在特殊情况下,持卡人以书面、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单独授权扣收的费用,以及换卡时已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除外。
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并使用,不得发放任何礼品或礼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