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作为员工遭遇公司不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时,您完全有权力要求用人单位付出双倍于经济补偿标准之金额以作赔偿。
若未因业绩不足而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经过招聘或调整后仍然未能达到工作要求,那么该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另外提供一个月工资或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