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遗产传承问题,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继承权,其答案取决于诸多因素。
在符合遗嘱规定的前提下,应照遗嘱所述内容进行继承;
若并无任何遗嘱安排,那么就必须依据法律制度来执行继承事宜。
需要明确的是,所有的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理应与其他亲缘关系密切的继承人共同承担起整个传承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同等身份的继承人而言,其各自承继遗产数额的比例一般应保持均等状态。
为那些存在生活苦难、经济窘迫并且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进行财产分割时,必须给予充分关注和适当照顾。《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