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法律框架下,若涉及到财产分割等问题时,未持有结婚证书的伴侣间如需进行维权诉求,有权选择向法院申请立案处理。
鉴于此种情况下的婚姻尚不具备合法性,因此不被授予离婚的权利。
仅仅构成了同居关系。
当相关当事人由于同居期内产生的财产分配或子女抚养事宜提出维权诉讼请求时,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接受并予以审理,并根据庭审结果做出裁决。
而当当事人主张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进入司法程序后,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