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夫妻双方依照共同意愿签署或者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承认等表达共同意识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有效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体身份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皆被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因此,婚内治疗疾病产生的借款也应被划归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