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累犯能不能取保候审

累犯能不能取保候审

应根据以下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首先,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
其次,若嫌疑人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
第三,若嫌疑人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处在怀孕期间或哺乳期内,同样也不应实施取保候审而加重其生活负担和生活风险;
最后,如果嫌疑人受到羁押并已达到预约的终结日期,然仍有未完结的诉讼环节,那么也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4-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9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
扫一扫,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