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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发明创造和委托发明创造权利归谁呢

当两个或多个机构或个人共同协作构思并实施的发明创造以及某一机构或个人接受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委托为其实现的发明创造情况发生时,除非双方之间存在特殊的约定,否则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益便理应收归于作为完成者或联合完成者的那些机构或个人。
待到申请获批的那一刻,那么所有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就将自动成为专利权人。《专利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最新修订: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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