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口头申请离职却遭拒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利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呈,且这一辞职要求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便可生效。
关于您的辞呈,我们的建议是务必确保其能够准确无误地传达至公司,并且提供可靠的送达凭证。
若是公司方面未予签收,我们建议您运用邮政快递这样可靠的渠道来递交辞职通知书,并在EMS详尽包裹单据上明确标注您所寄送的文件名称为“辞职通知书”。
即便公司选择拒签EMS包裹,您仍能凭借邮局的退件凭条作为证明,表明您已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告知义务,至于公司方面的不配合,实属人为原因并非您个人过失导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