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停车管理规范的通知单,特指车主未在事发现场情况下,由城市管理部门或交通警察依据相应规定将违规行为法规公告张贴于汽车窗口的通知书。
倘若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距离事发现场较为遥远,或尽管身在事发现场但却未能及时驾车离开,从而对其他过往车辆及行人产生阻碍,那么这类行为将会受到2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