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履行偿付能力的信用卡用户,将按照欠款额度的大小予以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具体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档为欠款额度在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者,此范围内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将会有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若欠款额度在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则归入“情节特别严重”范畴,处罚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来进行定夺;
若超出一百万元,那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同时,被告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罚款和诉讼费用责任。《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