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缓期执行的罪犯须严格遵循以下规章制度:
首先,应恪守法律及行政法规精神,时刻接受相关部门的严密监管;
其次,要按照司法机构的严谨要求,定期向其汇报个人的行为动态;
再次,在遵守考察机关关于社交活动的具体规定方面,也需做到严格自律;
最后,若有离境或迁居的需求,必须事先征得考察机关的批准方可实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