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为“交强险”)并非承担所有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疾病导致死亡的赔付责任。
交强险仅依照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具体而言,若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身亡或遭受财产损失,应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