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阴阳合同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问题,可以被划分为两个大的方面: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
其中,民事责任主要集中在该类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所产生的反响;
而刑事责任则主要取决于是否存在逃税罪等违法行为。
具体而言,如果签署人通过虚构低价来蒙蔽行政主管部门,进而企图降低税收负担,并因此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那么这种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便应当被视为无效的合同条款,其并不具备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效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阴合同”中的真实价格条款,恰恰是决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关键所在。
然而,这种做法无疑严重违背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若仅属于一般的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但若偷税数额较大且次数频繁,则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合同均将被判定为无效:
(一)一方当事人采用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
(二)合同各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三)合同表面上合法,实则掩盖非法目的;
(四)合同内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