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问题中,涉及到了三方面的当事人,分别为您本人、银行以及您的男友。
在您与银行间的信用卡相关事宜上,我们需要明确指出,由于信用卡是您以个人名义办理的,因此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您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逾期风险负责。
若逾期情况轻微,通常银行只会对未能及时偿还的款项征收5%的滞纳金以及整个账单金额的罚息,罚息标准按每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
这种情况下,直至持卡人将所有欠款全部偿清为止。
除此之外,在逾期的情况较为严重时,如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或者银行多次进行信贷追讨之后,仍无法得到欠款回滚,那么银行将会采取进一步措施——暂停该用户的信用卡使用,并且将其纳入银行内部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内。
倘若在此情境下,持卡人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银行甚至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持卡人涉嫌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行为,并通过司法途径强制执行为持卡人解决困境。
由此可见,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应对逾期的信用卡债务不予偿还,以免陷入更为严峻的境地。
关于您与男友之间签订的借据方面,如果该借据属于在真实意愿表达基础上签署的合同,且没有受到欺诈或任何形式的强迫压制,同时又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施加的禁止性要求,那么,双方理应接受这份借据的约束效力。《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