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伤事故的等级程度,第九级工伤被认定后所享有的法定工伤待遇包括:
首先是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优惠政策为九级伤残职工可获9个月的个人平均月收入作为赔偿;
其次,由于需要接受医疗救治与康复休养,这段时间内的薪酬该由雇佣方按照正常薪资水平发放;
再次,医疗费用以及相关的交通、旅店住宿花销等都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取;
最后,除以上三项外,还可能享受其他各项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