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赔偿并非依责任比例分配,而是将其包含于赔偿总金额之中,再根据责任份数对此总额予以划分。
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时,应当考虑以下六个要素:
1.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但法律另有明文规定者,不在此限;
2.侵权行为的具体过程、情节,包括手段、场所以及行为方式等各个方面;
3.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实际结果以及其严重性;
4.侵权人在此次事件中所获得的利益状况;
5.侵权人在承担法律责任之时自身具有的经济实力;
6.法院所在地的人均生活水平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