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案件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均拥有与自己的代理人,即律师会面的权利。
自犯罪嫌疑人接受侦查机关首次询问或者被强制措施实施之日起,负责出庭辩护的律师有权与其被羁押的当事人会面。
在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构可视案件具体状态及需求,决定是否派遣相关人员在场见证此次会面。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内,可为其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处理申述、检举等事宜,协助申请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有权向侦查机关获取关于犯罪嫌疑人涉案罪名以及案件背景状况的信息,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专业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