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内无过失即遭解雇所涉及赔偿问题的详细说明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此类情形下的赔偿金额应为经济补偿金额的双倍。
而所谓的“经济补偿”则依据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具体而言,每累计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若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以一整年的,亦可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倘若未达六个月之数,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至于“月工资”的定义,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