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时,以下几点需引起充分重视:
首先,尽管非婚生子女生父生母并无婚姻关系,然他们仍然有承担抚养和教育非婚生子女责任的法定义务;
若有任何生父母未能积极履行此项职责,非婚生子女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给付相应的抚养费。
其次,若有确认生父生母身份后,但未实际共度日常生活之情况出现,经确认的另一方应有探视权,而被确认一方则负有配合对方行使此种权力的义务。
此外,非婚生子女对亲生父母有着法定的赡养与扶助义务。
在此基础上,除非已确认的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实施了严重虐待行为,或存在忽视甚至遗弃子女之情形,否则非婚生子女应当对待亲生父母如同常规家庭中的子女一样,竭力为其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最后,非婚生子女同自己的生父母之间同样具有法定的相互继承遗产之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