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彩礼退还诉讼的举证要求如下:
首先,需提供充分证据以证实当地存在向女方赠送聘礼的风俗习惯;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咨询当地居民获取他们的证言来完成这一步骤。
其次,必须提供有力的凭证以证明已实际支付了彩礼费用,例如,财务转账记录等。
最后,为了证实男方与女方当时确实处于针锋相对,婚恋之中的事实,合适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聊天记录、书信往来以及短信息通讯记录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