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彩礼争议所涉及的诉讼事项所需具备的关键性证据如下:
首先,必须能够证实给付彩礼属于当地传统习俗的书面证据,通过征询当地居民的证词来详尽了解这样的社会习惯与文化背景;
其次,应当提供明确且充分的金钱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等,以便于专家组进行准确核验;
再者,须提出充分有力的实据,以展现男女双方当时处于婚恋筹备阶段的客观事实,如双方之间的通信交流信息、书信往来记录以及短消息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